
近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加之冬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为严格落实“六项规定”,切实有效发挥药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地区持续开展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12月8日至23日,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药店50余家次,范围覆盖鞍山市区及海、台、岫全领域。重点检查药店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人员防护、顾客测温、戴口罩、扫码及营业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中,大部分药店能够落实顾客进店测体温、戴口罩、扫码、店内消毒及退热类药品销售登记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个别药店存在进店测体温不及时、未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等现象。同时,发现有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不全、药店工作人员不了解信息上报途径等问题。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药店,检查人员已采取责令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停业整顿等方式进行严格规范,并督促药店相关人员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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