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终岁尾,在很多城市,每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已经开始进入倒计时。鞍山市缴费什么时间截止?如果错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还可以参保缴费吗?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参保缴费的,过了年底参保缴费对待遇享受期会有什么影响?14日,鞍山市医保局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实行的是“年度预付制”,即以年度为单位,一般将每年的10至12月份设为个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在这个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人须提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保费,然后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据了解,我省的确有部分城市将2026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至今年的12月底,但考虑到新的参保缴费政策变化,特别是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将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广大城乡居民对新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同时,2026年的春节较晚,考虑到春节长假返乡人员较为集中便于参保等因素,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有更加宽裕的时间和条件参保缴费,我市将今年的集中参保缴费期直接延长至2026年的2月28日。也就是说,假如你2025年已参保并在明年的2月底前缴纳2026年度保费,是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其中:在2025年1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了;过了2025年年底到2026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的,自其缴费到账之日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如果市民2025年未参保,直接缴纳了2026年度的保费,即便是在2025年年底前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也要从2026年的4月1日开始;如果过了年底在明年的2月28日之前缴费,待遇享受期就要从缴费之日的3个月之后算起。比如说,如果是在2026年2月1日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要从2026年的5月1日开始。如果参保人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在明年的2月28日之后再来参保缴费也是可以的,但同样要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这个待遇等待期内参保人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
市医保局相关人士提醒,尚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尽量在年底前及时参保缴费,避免因为拖延影响享受医保待遇。更不要抱着“自己身体好不会得病”的侥幸心理和“等得病了再来参保”的想法,导致大额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我市医保和税务部门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已开通了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服务渠道,有任何疑问可登录“鞍山医保”“鞍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鞍山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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