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3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满意度以86.9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鞍山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系统发展,紧紧围绕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全市新增专利授权3218件,每万名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6.88件。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稳步增长,达到41035件,同比增长7.6%。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优势企业9家,22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核复核。完成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实现全市地标保护产品标准全覆盖。
鞍山市印发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公安等部门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提供制度保障。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率。市财政安排4万元专项资金,在海城西柳服装商贸集团设立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工作站,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途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各执法单位累计查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2起,行政案件36件。
鞍山市人社局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鼓励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包括知识产权类专业技术人才)来鞍就业创业。市版权局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市72家市直机关单位近7000台办公计算机,已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国产化全覆盖,市直相关正版软件覆盖率达到99%以上。市国资委推荐的市水务集团被省版权局推荐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301个失信主体及69个完成信用修复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及停止惩戒工作。鞍山仲裁委员会聘请省内外知识产权领域法学专家担任仲裁员,保障纠纷得到专业公正解决。2023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知识产权相关公证6件。市贸促会积极主动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指导出国参展企业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鞍山市将继续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放在工作首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从司法、行政、维权、服务、社会共治等环节多向发力,协调各方,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刘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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